安图县残疾人联合会主要工作职能
1、密切联系残疾人,听取残疾人意见,反映残疾人需求,维护残疾人权益,为残疾人服务。
2、团结、教育残疾人,遵守法律,履行应尽的义务,发扬乐观进取精神,自尊、自信、自强、自立,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。
3、弘扬人道主义,宣传残疾人事业,沟通政府、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,动员社会理解、尊重、关心、帮助残疾人。
4、制定并实施残疾人劳动就业的规定和规划,开展残疾人就业安置、职业指导及服务,组织实施全县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,收缴、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;拟订残疾人社会保障有关规定,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。
5、制定和组织实施残疾人教育与训练规划;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、艺术、体育工作。
6、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,管理各类残疾人康复机构;组织开展残疾预防工作,普及残疾预防知识。
7、协助有关部门推进残疾人无障碍设施建设。
8、举办残疾人听力、语言培训,协调教育部门鼓励经培训的听力、语言残疾儿童、少年随班就读。
9、及时反映残疾人的特殊需求,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,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。
10、协助县政府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、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、政策、规划和计划,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。
11、指导和检查全县各乡镇残疾人联合会工作,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。
12、发放和管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。
13、募集资金,扩大资金来源,开展残疾人工作和创办福利企业;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。
14、承担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,做好综合、组织、协调和服务。
15、承担县委、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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